GLFFJSZ2025110001001001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综合楼施工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扬州市-广陵区
开标时间:2026-02-11 09:30
报名截止:2026-02-06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1200万元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
项目工期:153
AI抓取:2026-01-30 16:10:36
| 工程名称 | 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2. 未提及总工、造价工程师等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
| 社保要求 |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强制业绩要求,可选条件为企业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无具体年限及规模要求)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扬州市 |
| 项目县区 | 广陵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11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06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V2.0)(http://223.113.107.9:9007/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2.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开标; 3. 报名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获取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基准价从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2.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偏离按比例扣分; 3. 信用标得分自动从扬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用企业数据库获取; 4.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 计划工期 | 153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0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
| 项目金额 | 1200.56万元(招标控制价) |
| 资金来源 | 企业投资(国有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否(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
| 项目地点 |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永达路8号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规模:新建3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1-2层为职工食堂餐厅,3层为综合会议室及活动中心); 2. 范围:土建+安装+装饰+桩基+幕墙+雨污管网+室外管网接入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及图纸) |
| 评标随机数值表 | 1. K值:95%-98%(每0.5%一档); 2. Q1值:65%、70%、75%、80%、85%; 3. K2值:95%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银行保函; 2. 金额:合同价的10%; 3.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逾期竣工违约金按5万元/天计算,上限为合同价的10%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除暂列金额、暂估价以外合同金额的10%(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2. 支付期限:签订合同且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并收到承包人预付款担保后10个工作日内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桩基验收后支付已完工作量的70%(不扣预付款); 2. 主体验收后支付已完工作量的70%(扣50%预付款); 3. 装修工程完成后支付已完工作量的70%(扣50%预付款); 4. 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竣备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计后已完合同内工作量的85%; 5. 结算审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总价的97%; 6.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结算审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总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质量保证金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新大洋造船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永达路8号,联系人:朱玺,电话:17327873731,电子邮件:jerryzhu@sumec.com.cn; 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美达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5楼西侧,联系人:王凤,电话:13851892896,传真:025-84525370,电子邮件:248946716@qq.com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如有); 4. 投标函; 5. 项目管理机构(含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6.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7. 投标安全承诺书; 8.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9.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暂缓缴纳证明(如有); 10. 企业营业执照; 11. 企业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12. 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14.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5. 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劳动部门出具); 1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限制市场准入名单的证明(如有); 17. 企业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时提供); 18. 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如有,按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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