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邵阳市-新宁县
开标时间:2026-02-27 09:00
报名截止:2026-02-04
资质要求:环保三
项目预算:384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1+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300
AI抓取:2026-01-30 10:14:37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新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新宁县农业农村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均需具备)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2. 设计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B证+无在建工程; 4. 安全员:1人,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C证(专职需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C证); 5. 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预算员:中标后按合同到岗(投标无需提供资料) |
| 社保要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人员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及特殊规定除外)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1. 设计业绩:近5年完成1个水污染防治工程城镇污水处理量≥550吨/日的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部分需满足规模要求); 2. 施工业绩:近5年完成1个环保工程城镇污水处理量≥550吨/日的水污染防治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部分需满足规模要求) |
| 其他业绩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5年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规模系数按招标文件约定); 2. 技术负责人:无明确业绩要求(需满足岗位资格) |
| 项目市级 | 邵阳市 |
| 项目县区 | 新宁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2-27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04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线上不见面远程电子开标; 3. 开标地点: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1+评定分离法(票决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1. 评标: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商务+技术+报价评审→推荐不超过3个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2. 定标:定标委员会记名投票,得票最高为中标人(最高得票相同则二次投票) |
| 计划工期 | 30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27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76万元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 2. 施工: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3844.2649万元(工程费用3776.2917万元+设计费67.9732万元,设计费不作竞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1. 近5年完成1个城镇污水处理量≥550吨/日的水污染防治工程业绩,得29.4分; 2. 近5年完成1个城镇污水处理量≥880吨/日的水污染防治工程业绩,按权重计分(2项加分业绩权重60%+40%)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5年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具体规模系数按招标文件约定)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1. 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 牵头人需满足施工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为牵头人单位人员; 3. 业绩:设计加分业绩按成员专业范围组合计算,奖项和发明专利取成员平均值,信用得分按“就低不就高”原则 |
| 项目地点 | 新宁县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29座(总设计处理规模1100m³/d):二级标准25座(厌氧+人工湿地工艺)、一级标准4座(A2/O+人工湿地工艺); 2. 配套管网:主管6214m(DN300 HDPE管)、支管27449m(DN200 HDPE管)、入户管105460m(DN110 UPVC管)、污水检查井1189座(直径1000圆形混凝土)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现金或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2.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2000元/天,最高限额为合同价的2%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5%; 2. 支付时间:合同签订且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后14天内; 3. 扣回方式:前5次进度付款中等额扣回; 4. 违规处理:挪用预付款将处违规金额20%违约金,情节严重可解除合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监理签证后支付月进度的80%; 2. 暂停支付:支付至合同签约价80%时暂停; 3. 最低支付额:当月应付款<260万元时累计至下月支付; 4. 农民工工资:拖欠将暂停付款,并处拖欠金额10%违约金,累计2次没收履约担保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审定后支付至97%; 2.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2年)后60日内无息付清(需提供环保部门运行达标证明及复验合格文件); 3. 支付账户:投标人基本账户(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新宁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422号,联系人:李卫平,电话:18073980398; 2. 招标代理:湖南博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百春园街道雪峰南路雅和新苑小区雅和A栋1单元18002号,项目负责人:罗芳,电话:18975494503,传真:0739-2507197,电子邮件:1028434745@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56号,电话:0739-481254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材料:(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职称证、社保证明;(2)设计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证、职称证、社保证明;(3)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B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社保证明;(4)安全员:C证、社保证明;(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需); 3. 业绩材料:近5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合同、竣工验收文件等); 4. 其他材料: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投标人承诺函、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证明(基本账户信息)、信用评价结果截图、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5. 技术文件:总承包管理方案、安全生产控制方案、质量管理方案、进度管理方案等(暗标编制,不得出现投标人信息,页数≤500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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