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奥产业园改扩建工程项目EPC工程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淮安市-清江浦区
开标时间:2026-03-10 09:30
报名截止:2026-03-09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572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票决定标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1-28 16:06:06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浦奥产业园改扩建工程项目EPC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淮安市浦奥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 3. 设计概算专业负责人:一级注册造价师或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 社保要求 |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2025年10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需具备下列业绩之一:1.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额≥45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3.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且单项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4500万元的新建或改扩建工业建筑设计业绩 |
| 项目市级 | 淮安市 |
| 项目县区 | 清江浦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3-10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3-0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报名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淮安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评定分离+综合评估法+票决定标法 |
| 评标定标规则 | 先初步评审,再按方案设计文件+商务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经济标顺序评审,推荐7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记名票决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240日历天(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40万元 |
| 质量要求 | 1. 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江苏省、行业相关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 施工质量:合格(绿化包成活养护); 3. 物资采购质量:合格率100% |
| 项目金额 | 5724.26万元(施工费5689.26万元,设计费35万元) |
| 资金来源 | 国有自筹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是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是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最多3家单位组成,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出任,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 项目地点 | 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西路119号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改造2#厂房约5075平方米,新建1栋生产厂房约13300平方米、1座污水处理站约480平方米,完善消防、道路、绿化、管网及强弱电等附属设施,总改扩建筑面积约18880平方米 |
| 工程履约担保 | 签约合同价5%的现金或10%的保函,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提交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日20000元,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设计费:施工图审查合格后付至60%,竣工验收后付至90%,审计结束后付清; 2. 建筑安装工程费:厂房单体封顶后付至40%,竣工验收后付至80%,审计后付至97%(提供3%银行保修保函可付至100%); 3. 人工费:每月按不低于产值20%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或100%),缺陷责任期结束后返还质量保证金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淮安市浦奥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国联商务中心C座17层,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517-83516526; 2.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联系人:于青,电话:0517-80528106、80528166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含所有成员); 2. 营业执照(联合体含所有成员);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注册建筑师/建造师+B证/监理工程师证); 5. 设计负责人、设计概算专业负责人相关证书; 6.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7.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 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9. 投标函及附录;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1.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相关人员证书; 1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转账凭证/保函扫描件等); 13. 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14. 工程总承包报价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15. 承诺书(无在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 |
| 答辩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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