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太湖县)消防专业队伍营房挡土墙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安庆市-太湖县
开标时间:2026-02-06 09:00
报名截止:2026-02-06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62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项目工期:60
AI抓取:2026-01-26 18:16:17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安庆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太湖县)消防专业队伍营房挡土墙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太湖县林业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含养老保险);退休人员需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注册执业证及企业聘用合同,注册执业证书聘用企业名称需与供应商一致。 2. 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退休人员需满足相关执业年龄规定及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3.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3人,需具备相应岗位资质,相互不得兼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自2020年01月01日(含当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已履约完成的承诺函)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安庆市 |
| 项目县区 | 太湖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2-06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06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二室(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开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远程解密+在线询标;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评标定标细则规则 | 1. 初审:审查营业执照、资格声明书、信用记录、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等,全部指标通过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 综合评分:技术资信分(85分)+价格分(15分),技术资信分含业绩、项目服务团队、供应商承诺、施工组织设计等,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 3.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家,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62.654781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自2020年01月01日(含当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每有1个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包含主要施工方法、拟投入主要物资计划、主要施工机械及设备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关键施工技术及重难点解决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项目管理制度、缺陷责任期修复方案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太湖县境内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浆砌石挡土墙、钢筋混凝土涵管、不锈钢护栏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
| 工程履约担保 | 合同价的2%,可采用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形式,需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受益人和收取单位为采购人,附言注明项目履约保证金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延期竣工一天支付2000元,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6%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工程完工后付合同总价的5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剩余工程款待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一次性退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太湖县林业局,地址: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49号,联系人:查先生,电话:15357350836 2.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太湖县晋熙镇人民路北天华路东(天成印象)2幢106铺,联系人:吉工、朱工,电话:0556-4166667 3. 监督管理部门:太湖县财政局,地址:太湖县龙山路315号,电话:0556-4185523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非企业机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3.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扫描件; 5. 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授权书,仅需身份证明扫描件); 6. 项目经理相关材料: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社保缴费证明(或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7. 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相关材料: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或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8.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影印件(加盖公章)及已履约完成的承诺函; 9. 磋商业绩承诺函、诚信履约承诺函; 10. 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最后承诺报价表、磋商响应函; 11. 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方案(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缺陷责任期修复方案等)。 |
| 答辩要求及答辩指引应答方案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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