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贺疃镇公益性公墓坑塘回填土方工程(一次)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淮南市-潘集区
开标时间:2026-01-30 09:30
报名截止:2026-01-30
资质要求:建筑三或市政三
项目预算:195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
项目工期:30
AI抓取:2026-01-26 18:16:14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潘集区贺疃镇公益性公墓坑塘回填土方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淮南市潘集区民政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人,无在建工程; 2. 技术负责人:1人; 3.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职,需常驻施工现场,施工期间在岗在位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淮南市 |
| 项目县区 | 潘集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1-30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1-30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淮南市潘集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8楼);开标方式:网上开评标+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远程二次或多轮报价;报名方式:登录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y.ggj.huainan.gov.cn/),点击“交易平台”,填写信息,查阅并领取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评标定标细则规则 | 1. 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排序; 2.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且可能影响质量或履约的,需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最终报价相同的,随机抽取确定成交候选顺序; 4. 实行资格后审,核查供应商信用记录,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则响应无效 |
| 计划工期 | 3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95.390265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其他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潘集区贺疃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坑塘水面回填面积14300㎡,清淤工程量10010m³,回填工程量40400m³;建设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中的全部内容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合同价的2%,形式包括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转账、网银支付等;成交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提交;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逾期一天支付5000元,无上限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的40%,需提供等额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同时需交付合同总价款3%的质保金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申请后30日内完成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淮南市潘集区民政局,地址: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民生大厦5楼,联系方式:05544985121; 2. 采购代理机构:淮南淮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潘集经济开发区(北区)管委会大楼一楼,联系方式:18130155260、19955403297; 3. 项目联系人:杨彦(采购人代表)、姬强、储雅玲(代理机构),电话:05544985121、18130155260、19955403297; 4. 异议(质疑)联系方式:05544985121、18130155260、19955403297; 5. 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1258188516; 6. 投诉咨询电话:0554-6818687、0554-6818015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的函; 5. 技术负责人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6.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需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8.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适用); 9. 信誉要求相关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截图、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10.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 11. 法人代表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 12.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主要人员简历表; 13.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的40%,需提供等额见索即付预付款保函,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完成工程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同时需交付合同总价款3%的质保金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申请后30日内完成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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