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石镜乡安居工程配套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EPC O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安庆市-怀宁县
开标时间:2026-02-11 09:00
报名截止:2026-02-11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87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1-21 18:00:47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怀宁县石镜乡安居工程配套污水管网及提升泵站EPC+O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怀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振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项目资质要求 | 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标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设计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开标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施工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开标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社保;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各1名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施工业绩: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需提供相应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需提供相应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和设计业绩可为同一工程总承包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相应业绩,可与投标人业绩为同一业绩 |
| 项目市级 | 安庆市 |
| 项目县区 | 怀宁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2-11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11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开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完成;报名方式: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首次登录需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办理入库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细则规则 | 先进行商务文件初步评审,通过后进入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再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仍相等则抽签/摇号确定 |
| 计划工期 | 建设期180日历天,运营期8年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4万元;截止时间:2026-02-11 09:00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870.06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12万元,工程费用739.34万元,管网运营费用64.64万元(8.08万元/年),泵站运营费用54.08万元(6.76万元/年)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成员不超过3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新建重力流污水管道DN300约3900m,压力管道DN110约2500m,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等工作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中标合同金额的2%,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银行转账收款账户为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宁县支行,账号934009010037918894)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延误1日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三计算,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金额(扣除暂列金)的10%,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及主要施工人员和机械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后发布开工令28日内一次性支付,项目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含预付款)支付到60%时一次性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勘察设计费:取得图审合格证并经财政评审后15日内支付50%,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80%,全部竣工验收备案后15日内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格的100%;工程款:按月进度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联系人:李君,电话0556-5166610;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朱晗,电话0556-4967802;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6-5991180;监督管理机构: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电话0556-4611359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 2. 相应资质证书;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 4.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 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保函扫描件等); 6.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及人员组成表; 7.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无则填“无”); 8. 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等); 9.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社保缴费证明; 10. 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1. 投标函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2. 信誉承诺(投标函中体现) |
文件预览
加载中...
文件下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