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南加镇里合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开标时间:2026-02-02 09:30
报名截止:2026-02-02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428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
项目工期:360
AI抓取:2026-01-21 17:49:2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剑河县南加镇里合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剑河县生态移民局 |
| 施工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 其他资质要求 | 无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 2. 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5年以上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3. 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资料员1人、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C证)、专职安全员1人(C证); 4. 所有人员需提供2025年11月-2026年1月养老保险证明,证件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 项目县区 | 剑河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2-02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02 09: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http://117.187.102.28:8091/TPBidder/memberLogin 下载招标文件; 2. 开标方式:远程(线上)开标,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 3. 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楼开标室)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定标细则规则 | 1. 初步评审: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不符合则否决投标; 2. 详细评审: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其他因素评分,按得分排序推荐前三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警戒线需启动成本评审,异常一致按串通投标处理 |
| 计划工期 | 36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2万元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428万元 |
| 资金来源 | 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无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施组要求 | 需包含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技术措施+现场组织管理机构+与相关单位配合方案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无 |
| 项目地点 | 剑河县南加镇里合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拆除并修复台阶18平方米,铺设DN300双壁波纹排水管5米; 2. 修建停车场5处(含堡坎、挡墙、硬化等); 3. 改扩建屠宰场(含排洪沟、检查井); 4. 修建山洪导流沟200米、环湖路排水沟20米,新建集水池50立方米等; 5. 硬化人行步道84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40盏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10%,低于成本警戒线中标需按比例增加,最高不超过50%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无 |
| 工程预付款 | 政府投资项目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不高于30%,重大工程按年度计划逐年预付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推行过程结算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按审计结果据实结算,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剑河县生态移民局,地址:剑河县县府路8号,联系人:龙剑,电话:15329959548; 2.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恒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剑河县江北岸文化创意园39栋,项目负责人:陈传法,成员:张友文、吴仕英,电话:13595546790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近2023年度或2024年财务报表(含四表一注); 5. 投标保证金(2000元)或信用承诺函; 6.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市政专业二级)、B证、养老保险证明; 7.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养老保险证明; 8.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岗位证、养老保险证明(安全员需C证); 9.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 施工组织设计; 11.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函; 12. 无在建项目承诺、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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