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五河县)一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蚌埠市-五河县
开标时间:2026-02-25 09:00
报名截止:2026-02-25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
项目预算:5157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评定分离+票决定标
项目工期:600
AI抓取:2026-02-03 23:02:43
| 工程名称 | 蚌埠市淮河中游-江淮分水岭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五河县) |
| 招标人名称 | 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项目资质要求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林业类相关专业或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以来有1个单项工程投资额13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或林业工程(含营造林)施工业绩,2025年1月1日以来社保缴纳不少于6个月且含养老保险; 2. 技术负责人:林业类相关专业或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5年1月1日以来社保缴纳不少于3个月且含养老保险; 3. 施工员2人、质量员/质检员2人、安全员3人、资料员1人,无持证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需满足特定业绩要求,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蚌埠市 |
| 项目县区 | 五河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2-25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25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一)(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开标方式: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报名方式: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并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票决定标法 |
| 评标定标细则规则 | 1. 评标:先对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再详细评审打分,按得分确定入围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报价评审后按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2. 定标:定标委员会按定标因素综合评价,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标段 |
| 计划工期 | 60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万元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5157.76314万元(一标段2671.352516万元,二标段1490.320097万元,三标段996.090527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施组要求 | 需包含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主要物资供应计划、主要施工机械及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总体筹划与总平面布置、工程重难点及对应保证措施,技术文件为横向暗标,需符合特定格式及页数要求 |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需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人员、业绩等以牵头人为准 |
| 项目地点 | 五河县境内(一标段涉及城关镇、沱湖乡等乡镇;二标段涉及大新镇、新集镇等乡镇;三标段涉及小溪镇、朱顶镇等)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总建设面积约22325.14亩,包括森林抚育约2760.92亩、退化林修复约19564.22亩及8个标识牌等辅助工程; 一标段建设面积9381.52亩,二标段5536.37亩,三标段7407.25亩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中标价的2%,形式包括现金、非现金形式、纸质保函、电子保函,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缴纳,最迟返还时限不超过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逾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违约金,上限为合同价款的10%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按工程进度款的50%扣回直至扣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自工程正式开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按月支付85%(含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0%(含预付款);工程结算审定且完成竣工备案后付至100%(含预付款)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且经审计后的28天内完成支付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五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五河县城关镇惠民路8号,联系人张之明,电话13855278601; 招标代理机构:五河县虹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五河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联系人周曼,电话18160832159; 行政监督部门: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五河县城关镇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电话0552-5060003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项目经理相关: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2025年1月1日以来社保缴纳证明(不少于6个月且含养老保险); 3. 技术负责人相关:职称证书、2025年1月1日以来社保缴纳证明(不少于3个月且含养老保险); 4. 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岗位人员配置相关资料; 5. 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或联合体包含中小微企业时提供); 7. 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承诺函(采用分包方式落实中小企业政策时提供); 8. 分包意向协议及接受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时提供); 9. 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免缴需提供承诺函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 10. 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资料(组织机构图、人员组成表等); 1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报价文件相关材料; 12. 技术文件(按横向暗标要求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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