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罗水乡等10个乡镇龙凤村等2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五年度) 第十标段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张家界市-永定区
开标时间:2026-01-19 09:00
报名截止:2026-01-18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153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
项目工期:180
AI抓取:2026-01-20 03:16:21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罗水乡等10个乡镇龙凤村等20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二五年度)第十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
| 项目资质要求 |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 2. 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安全员:住建或水利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共配备2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张家界市 |
| 项目县区 | 永定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1-19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1-18 23: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方式:线上不见面远程电子开标; 2. 报名方式: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和CA认证后,通过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 评标定标细则规则 | 1. 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投标价格,按不低于异常低价警戒线排序,筛选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3. 采用排序法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18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万元,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
| 质量要求 | 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T876.1-2014)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153.309095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国有资金占比100%)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不要求评审加分业绩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总建设任务0.86万亩,其中新建0.50万亩、改造提升0.3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块整治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科技推广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 项目地点 | 工程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有内容对应的地点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降价幅度≤10%: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 降价幅度>10%:除10%履约担保金外,另提交超出10%以上差额的诚信金(诚信金=最高投标限价-中标合同金额-中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金); 3. 形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银行转账(履约担保),银行保函、银行转账(诚信金),银行保函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独立保函; 4. 提交期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天2000元,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5%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分1次支付(第一次支付100%); 2. 支付时间:合同协议书签订后,承包人提交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并经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 3. 扣回: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签约合同价10%时开始扣,至80%时全部扣清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每月支付,支付比例为已完成工程量工程价款的80%(含农民工工资); 2. 初步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已完成量但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 3. 竣工结算经第三方造价评审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 4. 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期满后无息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支付账户:投标人基本账户; 2. 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分账管理,每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路88号,联系人:李壬华,电话:13574422258,电子邮件:179512982@qq.com; 2.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康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古庸路福天华府一期2栋1301室,项目负责人:龚晓娟,电话:18174446222,电子邮件:1256353057@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张家界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场路252号市委大院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44-8296802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材料:独立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 人员材料: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B证、无在建证明;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C证、在职证明; 3. 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保证金凭证、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账户信息)、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资金流估算表、投标人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信用信誉情况材料(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网页截图、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查询截图); 4. 社保要求: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退休人员提供有效退休证明、劳务合同、意外伤害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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