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水厂部分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株洲市-芦淞区
开标时间:2026-02-05 09:00
报名截止:2026-02-05
资质要求:水利三
项目预算:1620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1-20 03:05:10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工程名称 | 芦淞区农村饮用水保障工程一期项目-水厂部分 |
| 招标人名称 | 株洲市芦淞区水利事务中心 |
| 项目资质要求 |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1人; 2.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1人; 3. 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人; 4. 所有人员需为投标人员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近5年内,完成过1个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810.41万元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中施工部分规模需达标)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株洲市 |
| 项目县区 | 芦淞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2-05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05 08: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方式:线上不见面远程电子开标; 2. 报名方式:在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需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和CA认证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法 |
| 评标定标细则规则 | 1. 设异常低价警戒线,低于警戒线视为无效报价; 2. 按投标价格从低至高排序,交易系统识别投标单位进行初步评审; 3. 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20万元 |
| 质量要求 | 按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
| 项目金额 | 1620.820297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 是否含设计招标 | 否 |
| 是否机器管招投标 | 是 |
| 施工单位评分业绩要求 | 不要求评审加分业绩 |
| 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评分业绩要求 | 无加分业绩要求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拆除大京水厂现有加药间、门卫室和停车棚,保留水处理系统;安装组合式净水设备1座(水处理规模4000m³/d);新建清水池、送水泵房及配电间等;更换现状絮凝沉淀池排泥阀,改建现状清水池外立面及管理用房等 |
| 项目地点 | 株洲市芦淞区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形式: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银行保函或现金(诚信金担保); 2. 金额:中标价的10%,中标价与最高投标限价降幅超10%的,需额外提交诚信金(计算方式:[(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中标价×10%]×50%); 3. 提交截止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个工作日内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2. 支付时间: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后,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并经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 3. 扣回: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签约合同价10%时开始扣款,达60%时扣清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1. 支付比例:正式开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款的75%支付(单次付款不足40万元累计至下次),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80%,结算审计后付清(扣除质量保证金); 2. 人工费用按月单独支付,占工程款比例25%; 3. 支付时间: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0天内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1. 支付账户:投标人基本账户; 2. 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每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株洲市芦淞区水利事务中心,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枫溪大道668号,联系人:张玲玲,电话:13517337553; 2.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飞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江湾壹号五栋115门面,项目负责人:郭琦,电话:19373389599,传真:0731-28351069,电子邮件:1311637761@qq.com; 3. 行政监督部门:株洲市水利局,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68号,电话:0731-28686717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企业营业执照(有效);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有效); 3.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4.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B证、社保证明、无在建项目证明; 5. 技术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社保证明; 6. 安全负责人:C证、社保证明; 7. 近5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需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 8. 投标函及附录;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0.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11. 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证明(基本账户); 12. 投标人承诺函; 1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4.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相关人员简历表; 15. 统一信用评价结果; 16. 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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