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南京市-浦口区
开标时间:2026-01-29 09:30
报名截止:2026-01-23
资质要求:建筑二
项目预算:19600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
AI抓取:2026-01-17 15:43:48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华东区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编码:PKFJ2601714-01SGGY) |
| 招标人名称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 项目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近半年(2025年6月-2025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事业编制/现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2. 无其他关键岗位人数要求,不涉及造价工程师、总工强制要求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住宅、古建类除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四方盖章),直接发包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厂房、仓库、住宅、古建类除外)施工业绩(同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技术负责人无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南京市 |
| 项目县区 | 浦口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1-29 09:30 |
| 报名截止 | 2026-01-23 23:59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报名方式: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 递交方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 开标地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 |
| 评标定标细则 | 1. 资格预审评分:类似项目业绩(0-30分)+信誉(0-10分)+认证体系(0-15分)+奖项(0-30分)+项目负责人答辩(0-15分); 2.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K(K取值95%-98%)或A×K1×Q1+B×K2×Q2(Q1 65%-85%、K1 95%-98%、K2 90%); 3. 投标报价得分:偏离评标基准价按比例扣分 |
| 计划工期 | 700日历天(节点要求:2027年4月30日前主体结构封顶)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详见招标文件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
| 项目金额 | 19600万元 |
| 资金来源 | 国有(政府投资)100% |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项目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北至园腾路,东南至相邻地块(水月街),西北至慧谷路,西南至网贤街)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1. 建设规模:建设用地约2074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653.08平方米(地上21070.47平方米,地下8582.61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3层(含屋顶设备层),建筑高度58.55米; 2. 建设范围:土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公区装饰工程+电梯工程+抗震支架+人防工程+景观工程+室外附属工程(道路、综合管网等)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联系人:郭敏,电话:025-85287039; 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7楼,联系人:吴有进、鲁民颉,电话:19895869599; 3. 监督部门: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8151332 |
| 投标文件材料人员必备清单 | 1. 资格预审申请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 近年财务状况表(附审计报告); 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业绩证明材料); 6.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 近年诉讼及仲裁情况; 8. 企业获奖情况(附获奖证明); 9. 信誉信息(附资信等级证书); 10. 认证体系证书(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1. 项目负责人相关材料:简历表、注册建造师证、B类证、社保缴纳证明(或相关替代证明)、业绩证明材料; 12. 拟委任的分项负责人汇总表(附基本信息、资格证书、社保、业绩); 13. 承诺书(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资格审查承诺书); 14. 其他需补充的材料 |
| 答辩要求 | 1. 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地点: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513室(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 答辩形式:书面暗标,共2题(每题7.5分,满分15分),时长不超过30分钟; 3. 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和徽标,相关人员姓名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4. 未按规定到场或违反暗标要求的,答辩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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