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行政中心安徽省科技创新成果展陈馆建设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合肥市-包河区
开标时间:2026-01-26 10:00
报名截止:2026-01-22
资质要求:装修二
项目预算:335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AI抓取:2026-01-15 22:12:43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核心信息 | 具体内容 |
| 工程名称 | 省行政中心安徽省科技创新成果展陈馆建设 |
| 招标人名称 | 安徽省行政中心管理处 |
| 项目资质要求 | 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四选一);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方满足施工及安全生产资质,非牵头方满足设计资质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需为在职员工并缴纳社保,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建筑或装饰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三选一),2021年1月1日以来有施工类或展陈类或设计类业绩;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工程建设类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以来有施工类或展陈类业绩,可与项目经理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1分)或副高级职称(2分),2021年1月1日以来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展陈类或设计类业绩(2分),不得与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兼任;项目团队人员:技术人员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最多2人,每人1分);设计人员需具备工艺美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最多2人,每人1分);所有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供应商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任意1个月)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地市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展陈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每个4分)、展陈馆施工业绩(每个2分)、展陈项目设计业绩(每个2分),同一类业绩计分不超过3个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有施工类或展陈类或设计类业绩;项目设计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展陈类或设计类业绩;项目施工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有施工类或展陈类业绩 |
| 项目市级 | 合肥市 |
| 项目县区 | 包河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1-26 10:00 |
| 报名截止 | 2026-01-22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开标方式: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开标;报名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技术资信分90分+价格分10分) |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万元,不收取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限价335万元 |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 联合体投标 | 是,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施工及安全生产资质要求,非牵头方须满足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和供应商资格声明书,须签订联合协议 |
| 项目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北连廊区域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可用占地约800平方米,建设创新成果展陈馆,保留基本消防疏散通道及日常通行区域,布设实物、模型及图文展品,运用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展示安徽省三大科创高地重大科技成果、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代表性产品;包括展陈馆设计、施工、第一次展览的部分服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必要设施设备采购、协助培训讲解人员、首次展陈前期策划、展项对接、运营调试等)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40%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设计施工图完成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竣工验收完成并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支付前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安徽省行政中心管理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联系人:包先生,电话:0551-62703668;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电子交易系统: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电子服务系统: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电话:0551-68150413 |
📋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清单及人员清单及人员社保要求
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
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设计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磋商响应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5.
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需附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身份证扫描件);
6.
项目经理承诺书及身份证明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及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7.
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及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8.
项目设计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及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9.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清单、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
10.
磋商业绩承诺函及相关业绩合同、已完成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关键信息的需附业主证明材料);
11.
联合协议(联合体磋商需提供);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需提供);
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条件需提供);
14.
诚信履约承诺函(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15.
报价表、最后承诺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16.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17.
其他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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