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浍南镇白徐行政村白徐中心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蚌埠市-五河县
开标时间:2026-01-23 09:00
报名截止:2026-01-23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259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
项目工期:90
AI抓取:2026-01-15 01:18:08
原公告网址及招标文件预览
| 工程名称 | 五河县浍南镇白徐行政村白徐中心村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五河县浍南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1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在投标单位任职并依法缴纳社保;技术负责人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投标时明确人员,中标后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每完成一项得5分,满分1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 |
| 其他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每完成一项得5分,满分1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技术负责人无明确业绩要求 |
| 项目市级 | 蚌埠市 |
| 项目县区 | 五河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1-23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1-23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方式:互联网远程开标,供应商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报名方式:供应商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记注册并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采购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计划工期 | 9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万元;无保证金截止时间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259.986273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施组要求 | 需包含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大气污染和扬尘控制措施、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工期保证措施,且符合项目具体要求 |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项目地点 | 五河县浍南镇白徐村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卫生改厕、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沟塘清淤、公共服务、村庄绿化、道路亮化、长效管护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工程履约担保 | 合同价的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收取单位:五河县浍南镇人民政府;退还时间:项目通过验收后及时退还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500元/日;上限为合同金额的10% |
| 工程预付款 | 无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完成工程量70%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符合支付条件的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竣工付款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五河县浍南镇人民政府,地址:五河县浍南镇皇庙街新安路北段,联系人:杨敬俊,联系方式:19155232001;采购代理机构:中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荷叶地街道潜山路188号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C座1502室,联系人:陈传跃,联系方式:1720160795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五河县财政局、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五河县城关环城北路西段北侧、五河县城关镇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5楼,联系方式:0552-5886115、0552-5060003 |
📋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清单及人员清单及人员社保要求
1.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3.
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4.
技术负责人的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相关人员信息(投标时明确具体人员);
6.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7.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8.
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无需提供,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
磋商响应函;
10.
报价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最后承诺报价表;
11.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12.
项目经理承诺书、诚信履约承诺函;
13.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以来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
14.
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以来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
15.
施工组织设计相关材料(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
16.
其他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7.
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在投标单位任职并依法缴纳社保,响应文件中需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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