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城路170号大楼维修改造EPC项目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宣城市-市本级
开标时间:2026-02-04 09:00
报名截止:2026-02-04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1500万元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集体议事定标
项目工期:240
AI抓取:2026-01-14 23:19:43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核心信息 | 具体内容 |
| 工程名称 | 宝城路170号大楼维修改造EPC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宣城远博资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资质要求 | 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本单位人员(开标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施工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人员(开标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或相应专业和等级注册建造师)+本单位人员(开标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为本单位人员)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设计负责人:无;施工负责人:无;技术负责人:无 |
| 项目市级 | 宣城市 |
| 项目县区 | 市本级 |
| 开标日期 | 2026-02-04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6-02-04 09:0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报名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开标地点:宣城市梅园路52号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方式: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 |
| 评标定标办法 | 评标办法:清标+主要资格条件评审+投标报价得分评审+资信标评审+技术标评审+综合得分计算+初步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办法:评定分离+集体议事定标法(方案设计文件50分+不良行为记录50分) |
| 计划工期 | 24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施工21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0万元;无保证金截止时间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最高投标限价1500万元(设计费33万元+施工费1467万元) |
| 资金来源 | 国有企业 |
| 联合体投标 | 是,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方为施工单位,需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宣城市(林海路和宝城路交叉口东北角)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规划用地面积2940平方米,现有六层办公楼占地面积89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148.5平方米;范围包括办公楼外立面改造、内装修更新和室外区域优化 |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金额:中标价的2% |
| 工程预付款 | 金额: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10%;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7天内;扣回方式:从下发开工令次月起等额扣回,当月应付工程款不足扣回部分顺延至下月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设计费:分阶段提交施工图并图审合格后支付至80%,余款待结算审核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项目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结算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24个月)无质量争议后付清;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提交质量保证金的,竣工结算后付至100%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宣城远博资产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宣城市电商产业园19层,联系人:李工,电话:0563-2611809;招标代理机构: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联系人:李志远,电话:0563-3013233;行政监督部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宣城市金色阳光大厦8楼,电话:0563-3033820;技术咨询热线:400-998-0000或0563-2616639(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 |
1.
商务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诚信承诺书、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资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资格审查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信标评审资料(业绩、奖项证明等)、其他相关资料;
2.
报价文件: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其他资料;
3.
技术文件: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4.
人员清单: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
5.
社保要求: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之日前半年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有效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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