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2023年西北、城东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中路、纬三路、经三路)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芜湖市-无为市
开标时间:2026-01-20 10:15
报名截止:2026-01-20
资质要求:市政三
项目预算:1921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3
项目工期:360
AI抓取:2026-01-13 18:16:37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核心信息 | 具体内容 |
| 工程名称 | 无为市2023年西北、城东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中路、纬三路、经三路) |
| 招标人名称 | 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项目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中标后配备,需提供社保证明)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芜湖市 |
| 项目县区 | 无为市 |
| 开标日期 | 2026-01-20 10:15 |
| 报名截止 | 2026-01-20 10:15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开标方式:公开开标(电子招投标,数智共享系统解密);报名方式: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3 |
| 计划工期 | 36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8万元;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01-20 10:15)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921.170842万元 |
| 资金来源 | 政府性资金 |
| 施组要求 | 中标后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
| 联合体投标 | 否 |
| 项目地点 | 无为市无城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二中路(无仓路-支路)长约380米,红线宽度18米,城市支路;纬三路(经三路-巢无路)长约320米,红线宽度30米,城市次干路;经三路长约227米,红线宽度20米,城市支路;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土方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及相关附属工程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形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或现金(电汇、转账);提交期限:签订合同前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工程延误超过合同工期10%以下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超过10%以上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上限:合同价款的7%(不超过400万元) |
| 工程预付款 | 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扣回方式:从首次月进度付款中扣回,不足部分从次月工程进度款中抵扣至全部扣清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每月按施工进度工程价款(不含经济签证、暂列金)的85%支付月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竣工结算经无为市财政局备案后付至最终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付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无为市城南新城和景苑S1幢,联系人:姜超,电话:0553-3660067;招标代理机构:无为县银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文景社区办公楼四楼,联系人:阮青山,电话:13956614561;监督机构:无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无为市无城镇濡须路,电话:0553-2521569;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0553-3996569,技术咨询0553-3121801、0512-58188516 |
📋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清单及人员清单及人员社保要求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含报价)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3.
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现金形式提供汇款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电子保函形式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4.
项目管理机构资料(组织机构图、人员组成表)
5.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无分包可不填)
6.
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
○ 近年财务状况(如有)
○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如有,附相关证明材料)
○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附相关证书、社保证明)
○ 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等,非中小企业可不提供)
○ 快速评审响应内容表
7.
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如有)
8.
其他资料(对照评标办法要求提供)
9.
报价文件: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其他资料
10.
人员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中标后配备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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