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六郎镇智慧示范基地提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二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芜湖市-湾沚区
开标时间:2026-01-22 09:45
报名截止:2026-01-22
资质要求:市政三和建筑三
项目预算:1056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3
项目工期:120
AI抓取:2026-01-13 18:15:56
招标文件及答疑预览
| 核心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 工程名称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六郎镇智慧示范基地提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二期) |
| 招标人名称 | 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质要求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1.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人员,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 2. 项目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社保; 3. 施工员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 | 无 |
| 项目市级 | 芜湖市 |
| 项目县区 | 湾沚区 |
| 开标日期 | 2026-01-22 09:45 |
| 报名截止 | 2026-01-22 09:45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1.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2. 开标方式: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数智共享系统解密; 3. 报名方式: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 评标定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3 |
| 计划工期 | 12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1. 金额:无固定数值(按系统要求缴纳); 2.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01-22 09:45)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项目金额 | 1056.19万元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联合体投标 | 是,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2家,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保证金只接受牵头人递交 |
| 项目地点 | 湾沚区六郎镇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建设粮油(稻虾)示范基地及配套设施、进排水设施、灌溉沟渠改造提升、道路提升改造、配套设施建设、冷藏保鲜仓储(小型)设施建设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1. 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2. 形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或现金(电汇、转账); 3. 提交期限:签订合同前; 4. 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最迟不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1. 工程延误超过合同工期10%以下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2. 工程延误超过合同工期10%以上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 合计上限: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下工程为合同价款的10%(不超过70万元) |
| 工程预付款 | 1. 金额: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2. 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 3. 扣回方式:首次支付进度款时一次性扣回,不足部分次月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进度付款,支付当月已完工程量的85%进度款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二审)确认且属地财政部门备案通过后,中标人提交结算价3%的质量保证金,招标人付至结算价的100%;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年)满无质量争议一次性付清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1. 招标人:芜湖市湾沚区六郎镇人民政府,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北陶村芜屯路六郎镇政府六郎镇委,联系人:宣工,电话:0553-8510029; 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1209室,联系人:王康、王瑶,电话:18949500506、18655308472; 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湾沚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电话:0553-8826501; 4.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5932711,电子保函技术支持电话:0553-3996569,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0512-58188516 |
📋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清单及人员清单及人员社保要求
1.
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
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
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不再颁发的除外);
4.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5.
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现金形式提供汇款转账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电子保函形式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
项目管理机构资料:包括组织机构图、人员组成表(含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等);
7.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分包计划需提供);
8.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如有)、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情况表(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简历、企业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承诺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快速评审响应内容;
9.
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如有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
10.
报价文件:投标函、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其他相关资料;
11.
人员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可不含医保),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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