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项目(建设提升工程)EPC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亳州市-涡阳县
开标时间:2026-02-02 10:30
报名截止:2026-02-02
资质要求:建筑一
项目预算:5283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票决定标
项目工期:300
AI抓取:2026-01-13 18:14:35
| 核心信息 | 具体内容 |
| 工程名称 | 涡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经营权项目(建设提升工程)EPC |
| 招标人名称 | 涡阳县盈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资质要求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营业执照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总承包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无在建工程,本单位人员(近半年任意3个月社保);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本单位人员(近半年任意3个月社保);施工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本单位人员(近半年任意3个月社保);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0人;质量员:10人;安全员:3人;资料员:1人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业绩要求[项目经理] |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用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 |
| 项目市级 | 亳州市 |
| 项目县区 | 涡阳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2-02 10:30 |
| 报名截止 | 2026-02-02 10:30 |
| 开标地点方式及报名方式 |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2楼4号开标室;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报名方式: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票决定标法 |
| 计划工期 | 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超过60日历天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 30万元 |
| 质量要求 | 设计:符合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施工需求;施工: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图集、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竣工备案要求 |
| 项目金额 | 约5283.22万元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成员≤2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负责招投标相关事务,成员需满足对应资质,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 |
| 项目地点 | 亳州市涡阳县境内 |
| 建设范围及规模 | 规模:涡阳县境内7处公共租赁住房(华都小区、乐行佳苑小区、阳光花园小区等),共计9210套,建筑面积约49.9万平方米;范围:EPC模式,包括设计、专项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竣工验收等 |
| 工程履约担保 | 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电子保函;金额:工程费用中标金额的2%;要求:见索即付无条件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05%,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延期竣工6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
| 工程预付款 | 金额:签约合同价的30%;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扣回方式:支付合同价款达到50%后,每次进度款扣回30%,支付至85%时扣完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设计:合同签订且完成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付至设计合同价的3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且交付图纸付至70%,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30日内付清剩余;施工:按月核定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完工后付至90%,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水电费后付至97%,剩余3%为质保金(或提交保函后付至100%)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金(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最终结清按合同约定执行 |
| 招标人及代理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涡阳县盈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星园街道乐行路北侧S202线西侧1幢,邮编:233600,联系人:周经理,电话:13696590788;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义城街道紫云路888号,邮编:230051,联系人:刘畅、于四全,电话:0551-66061482、19966487738、13965040189;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监督机构电话:0558-7210177 |
📋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清单及人员清单及人员社保要求
1.
投标函(含报价及不含报价版本)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相关人员身份证扫描件)
3.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4.
投标保证金相关材料(银行回单、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保函扫描件等)
5.
项目管理机构资料(组织机构图、人员组成表及相关证书)
6.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无分包填“无”或“/”)
7.
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 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函中体现)
○ 拟委任人员简历(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等,附相关证书及社保材料)
8.
承包人建议书(暗标)
9.
其他资料(按评标办法要求补充)
10.
人员社保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至少含养老保险),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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