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福建三明泰宁县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三明市-泰宁县
开标时间:2026-01-04 08:30
报名截止:2025-12-16
资质要求:建筑三
项目预算:1177万元
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B类+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355
AI抓取:2025-12-30 20:11:13
| 核心信息 | 具体内容 |
| 工程名称 | 国网福建三明泰宁县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 |
| 招标人名称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泰宁县供电公司 |
| 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投标制作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安全员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需满足岗位要求 |
| 社保/公积金要求 | 投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少于八个月的投标人则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至成立时间次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 |
| 保证金金额 | 20万元 |
| 项目工期 | 355日历天 |
| 业绩要求 | 无 |
| 评标定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评定分离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造价 | 1177.676万元 |
| K值区间值 | 6%-10% |
| 施组要求 | 需包含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等 |
| 财务要求 | 无明确专项要求需符合招标文件相关通用财务规定 |
| 分值构成 | 投标报价分100分 |
| 业绩评分要求 | 无 |
| 人员业绩评分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工程履约担保 | 金额为工程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10% 形式为电汇、现金、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担保保函 期限为现金形式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保函形式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每日1000元 上限为合同价款的5% |
| 工程预付款 |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的10% 签订承包合同、提供有效预付款保函后15天内支付 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到合同价款的20%时 按当月应支付工程进度款的30%逐次扣回 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前全部扣回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进度支付每月25日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工作量报表等资料 监理人7天内审核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审批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14天内 按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月份进度款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28天内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资料 监理人14天内审核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14天内审批 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14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 工程结算审核且资料归档完毕14天内支付至经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价款的97% 剩余3%为保修金 保修金退款期为两年 |
| 项目市级 | 三明市 |
| 项目县区 | 泰宁县 |
| 开标日期 | 2026-01-04 08:30 |
| 报名截止 | 2025-12-16 |
| 开标地点 |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泰宁县归化路49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
| 报名方式 | 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
| 项目地点 | 三明市泰宁县 |
| 建设范围规模 | 占地面积6439平方米 建筑面积2760.73平方米 建设一幢4层运维检修用房 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包括土建、装饰、安装、室外总体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招标代理及联系方式 | 福建世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迎恩路69号 邮编:354499 电话:18359088991 联系人:杨女士 |
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清单(按优先级排序)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
授权委托书(如有 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在岗证明材料扫描件 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字)
4.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承诺函、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需项目负责人手写签名扫描上传)
5.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6.
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生成 加盖单位公章)
7.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8.
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9.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按规定形式提交 如电汇转账单、电子保函等)
10.
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1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关编制人员情况表(加盖编制单位公章、编制人签字盖章 委托编制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审核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
1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XML电子文档(符合规定格式要求)
13.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14.
服务主动性及响应时间承诺函、企业内控体系相关材料
15.
其他资格文件、商务文件相关补充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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