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项目核心信息
项目地区:宁德市-柘荣县
开标时间:2025-12-29 09:00
报名截止:2025-12-29
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二
项目预算:679万元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评定分离
项目工期:100
AI抓取:2025-12-29 03:24:59
| 核心信息 | 具体内容 |
| 工程名称 | 柘荣县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工程(一期) |
| 招标人名称 | 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质要求 | 不低于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建造师要求 | 机电工程二级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职称要求 |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市政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质量员1人+市政质量员1人+其他按规定最低配备 |
| 造价工程师 | 无要求 |
| 社保/公积金要求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为本企业在岗人员,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
| 保证金金额 | 5万元(无失信记录企业免缴) |
| 项目工期 | 210日历天 |
| 投标人业绩 | 无要求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评定分离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 |
| 项目造价 | 679.8446万元(含暂列金额19.2637万元) |
| K值区间值 | 10% |
| 施组要求 | 合同签订后14天内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其他方案按实际进度编制 |
| 财务要求 | 无明确要求 |
| 分值构成 | 无 |
| 业绩评分要求 | 无 |
| 人员业绩评分要求 | 无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 |
| 工程履约担保 | 中标合同价的10%,形式为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国有担保公司保函,有效期至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 |
| 工期延误赔偿费 | 5000元/日历天,上限为合同价款的10% |
| 工程预付款 | 合同价格(不含暂列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签订合同后30天内支付 |
| 工程款进度的支付 | 按月支付当月合格工程量款项的8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调整后合同价的85% |
| 工程结算款的支付 | 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结算价的97%,剩余3%为质量保证金 |
| 项目市级 | 宁德市 |
| 项目县区 | 柘荣县 |
| 开标日期 | 2025-12-29 09:00 |
| 报名截止 | 2025-12-29 |
| 开标地点 | 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柘荣县屿前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
| 报名方式 |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无记名免费下载 |
| 项目地点 | 屿东路周边、河滨南路周边及104国道(东大门~乍洋村村口段) |
| 建设范围规模 | 新建路灯355套、改造路灯149套、新建配电箱4座、照明箱变3座、照明排管8.77千米,配套配电及防雷接地保护系统等附属设施 |
| 资金来源 | 上级专项补助及县财政配套 |
| 招标代理及联系方式 | 福建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富春西路32号中融中央悦府8号楼2902室,电话:0593-2765686,联系人:陈工 |
投标文件必备材料清单(按优先级排序)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4.
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承诺函(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B证扫描件)
5.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简要情况表(附职称证书扫描件)
6.
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及到位承诺书
7.
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
8.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或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9.
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10.
其他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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